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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給債權人的現金流

法律分析: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大多直接或間接使用公允價值或現值計量,許多準則規範了公允價值和現值的計量和披露。在基本準則中,公允價值與其他四種會計計量屬性(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和現值)並列,說明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使用公允價值和現值的比例很高,公允價值和現值是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最大亮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百壹十條* *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約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不能就實現抵押權的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或者變賣抵押物。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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