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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留多少罰?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適用假壹賠十,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增加對其所受損失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消費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經營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追加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但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缺陷。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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