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及時保留證據;2.在處理過程中,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相關醫療物品,防止病程被塗改、偽造、隱匿或銷毀;3、處理後果,如壹般醫療糾紛,經調查後,可由醫務處(科室、科室)與患者協商解決;4.醫院將與患者或家屬討論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的意見,爭取協調解決;5.如爭議仍未解決,建議患者或其家屬進行醫療事故鑒定;6.如果患者或家屬對壹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最終鑒定結論仍不服,可以訴諸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8條。患者在醫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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