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相關證據是事故調查處理的依據,毀滅證據是妨礙事故調查的違法行為,應當追究責任,依法懲處。應根據損害後果、影響大小等因素,在法定範圍內界定處罰。相關人員應依法保護現場,不得為逃避責任而銷毀相關證據,否則將受到法律更嚴厲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暴力、威脅或者收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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