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子女戶口由男方遷入女方家的,需要到男方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戶籍窗口申請,審核辦理或出具《戶口遷移證》,然後持《戶口遷移證》到女方遷入地公安局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