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小區地下停車場有壹輛豪車。車主準備用車時,發現車身上有多處硬物造成的劃痕。通過監控,是兩個小孩玩耍時用石頭劃傷車身造成的。保安證實,小區某單元的孩子,陳家和另壹個家,才上小學四年級。業主上門,要求說法。父母借口孩子還小,只想出壹千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造成他人損害的,以自己的財產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補償。因此,本案中,小張父母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