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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確定的民事權利體系

法律分析:民事權利體系分為以下五類:(1)人格權,(2)親權,(3)財產權,(4)知識產權,(5)成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法院不受理自行政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20年提起的房地產訴訟,以及自行政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的其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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