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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賣部是法律主體嗎?

不可以。根據中國大陸的法律法規,食堂不是法律主體。小賣部通常指小型零售店,通常由個人或家庭經營,出售的商品通常是日用品和零食。在法律上,店鋪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登記,遵守稅務、消防、環保等規定。但食堂本身沒有獨立的法律主體地位,其經營者通常作為自然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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