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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建築墻體的法律規定

法律解析:個人需要搭建圍欄的,不得超過批準的宅基地,圍欄高度不得超過2.5米,不得妨礙公共通道、管道等公共設施,不得影響相鄰房屋的通風、采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歸所有權人所有,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的個人綠地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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