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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物業的小區誰管理?

法律分析:小區無物業業主可以聯合向當地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申請財政補貼,聘請物業公司。當然,小區有沒有物業管理,也是業主自己決定的。業主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或自行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條。業主可以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居民委員會應當對業主大會的成立和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給予指導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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