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會法》第19條規定,法律法規規定的事項,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決定後,企業、事業單位方可辦理。這壹規定的目的是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保證員工對重要事項有發言權和決策權。企事業單位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程序辦理相關事宜,不能擅自繞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決策程序。只有依法處理,才能保證決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因此,企事業單位應嚴格按照工會法的規定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