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壹切法律都不能與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都應該服從憲法權威。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國家根據其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確保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5.威脅要拿錢的罪行。是指使用不正當手段,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其他同學借錢不還或者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