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我國《教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受教育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法律、法規;(2)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四)遵守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所以根據我國法律,學生有義務完成老師規定的學習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