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機構成立於2002年,主要業務範圍是為國內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宣傳公證制度、提供法律咨詢和辦理經濟、民事公證。
公證處工作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9: 00至11:30;13: 30-17: 00下午。請根據在場所的工作時間選擇合適的時間辦理業務,隨身攜帶所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