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專門針對校園欺淩頒布的法律。如果發生打架、威脅、恐嚇等校園暴力事件,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處罰。此外,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4月28日發布的《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的通知》也具有指導意義。
法律依據:《國務院教育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壹.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格遵守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第二,治理範圍
全國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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