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效力級別最高的是憲法,然後是基本法,然後是壹般法,然後是國務院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等。
下位法的規定不能違反上位法,否則無效。
比如,物權法作為基本法,如果其規定違背了憲法的基本原則,則是無效的。但如果同為基本法的《物權法》和《公司法》發生沖突,由於效力級別相同,無法確定哪壹方無效。壹方面要看憲法的規定,另壹方面也需要立法機關,也就是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