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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給別人的房子水龍頭壞了,樓下進水了。

法律分析:第壹種情況,如果與房東沒有約定水管維修由誰來承擔且沒有過錯,樓下的損失是水管老化造成的,那麽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房東承擔賠償責任。第二種情況,如果妳有過錯,就要承擔賠償責任。第三種情況,與房東明確約定水管維修費用由房東承擔,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3條。租賃物需要維修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減少租金或者相應延長租賃期限。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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