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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給法院寫家庭困難證明?

法律解析:家庭收入證明(或直接書面證明)是指服刑人員的(親屬關系),現居住地(詳細地址),家庭成員,包括男性,出生於1953,無業,每月領取生活困難補助。(寫下每個家庭成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基本信息,需要寫下收入狀況。月日街道辦派出所村委會的證明不接受。至少在鄉鎮壹級,而且最好有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印章。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壹條?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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