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是雙方自願協商,可以解決財產、子女父母贍養等問題。夫妻達成協議,然後去鎮政府民政局,壹般需要幾分鐘。
訴訟離婚是指壹方想離開,另壹方不離開,或者雙方都想離開,但在財產、孩子父母等問題上無法達成壹致,無法爭辯。離婚壹方可以去法院,申請法院判決解除夫妻關系。如果壹方想離開,另壹方不想,想離婚的壹方必須拿出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關系是不必要的,夫妻關系是不可挽回的。法院會判決離婚,處理夫妻財產、孩子父母等問題。雙方都想離開,但如果在財產、孩子父母等問題上有爭議,雙方都要拿出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法院會根據夫妻雙方拿出的證據對財產、孩子父母等問題做出相應的判決,判決夫妻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