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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離婚的新加坡男人財產如何分割?

法律主觀性:

出軌離婚,原則上財產分割是壹人壹半。如果男方出軌構成與他人重婚,包括登記重婚和事實重婚,或者男方在出軌期間與他人同居,那麽可以向男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相當於男方少分財產。當然,如果男方出軌時與他人重婚,或者男方出軌期間與他人同居,女方應對相關事實舉證。只有在證據能夠被證明的前期,法院才會判決支持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因下列情形之壹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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