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共分六章,包括總則、婚姻、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責任、附則,第***51條。
1980 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該法於6月1981日起施行。1950年5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 4月28日NPC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壹次會議修訂。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0月28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條* * *婚姻家庭的調整範圍本部分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