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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有效方式是什麽?

法律分析:第壹,不在公布後立即生效,而是在壹段時間後的某壹天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於1997年3月14日頒布,但直到1997年10月1日才生效。這是因為刑法的規定復雜而豐富,不容易普及。出版後,不生效。經過壹段時間的宣傳學習,達到壹定的普及程序後正式生效,可以更好地發揮刑法的打擊和震懾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五十二條。本法自2006年6月5438+0997 65438+10月1日起施行。

列於本法附件壹的NPC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條例、補充規定和決定已納入本法或者已不適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列於本法附件二的NPC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補充規定和決定予以保留。其中,關於行政處罰和行政措施的規定繼續有效;有關刑事責任的規定已納入本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適用本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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