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刑事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

刑事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發生刑事糾紛時,雙方在派出所調解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刑事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可以組織雙方就民事賠償進行調解,達成的調解或者和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犯罪情節明顯輕微,公安機關未立案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如果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在量刑時也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八十三條,經偵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撤銷案件: (壹)沒有犯罪事實的;(二)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3)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⑷大赦令免除了懲罰;(五)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 上一篇:小廣告公司如何避免設計侵權?
  • 下一篇:學校暑假上網絡課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