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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決書是否送達單位?

法律解析:刑事判決生效後,送達被告單位或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或被告單位登記機關。但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不送刑事判決書上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宣判,應當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在五日以內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布後立即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送達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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