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刑事訴訟法第278條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278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保障未成年人行使訴訟權利和獲得法律幫助,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法官、檢察官和偵查人員承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八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上一篇:
如何審查新加坡商標?
下一篇:
虛擬財產
相关文章
證券從業人員應該遵守哪些行為規範?
物業管理有哪些法律法規?
成都金堂客運站有去新繁鎮(新都區)的車嗎?路過的車也可以(路過的車在哪裏買票?)
不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不辦理房屋預售證的法律依據。
修理過程中損壞其他附件。
中國法院糾正錯誤判決的時限是多少?
黨和國家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強民族團結?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