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向購卡人宣傳或提供單用途卡章程,並應購卡人要求簽訂購卡協議。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履行提示和告知義務,確保購卡人知曉並認可單用途卡的章程或協議。單用途卡章程和購卡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單用途卡的名稱、種類和功能;(二)單用途卡的購買、充值、使用和歸還方式,記名卡還應包括掛失和轉賬方式;(三)收費項目和標準;(四)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五)爭議解決的原則和違約責任;(六)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