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申訴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認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有錯誤,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復核處理的請求。審判監督程序是司法機關發現錯案、糾正錯案的重要渠道和物質來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有下列影響審理的情形之壹的,可以延期審理:
(壹)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公訴案件需要補充偵查並提出建議;
(三)因申請回避導致審判無法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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