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布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七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法律客觀性:
《行政處罰法》第六十條行政機關應當自行政處罰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六十壹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布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七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同意並簽署確認書的,行政機關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