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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孤證》無法定案

法律主觀性:

不予行政處罰的情況有:1。對當事人的同壹違法行為未被處以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2、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監護人予以管教。3、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責令其監護人進行嚴格監管和治療。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賠償、補償和行政機關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應當遵循自願、合法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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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壹旦核實未上路檢查的車輛,交警部門也會暫扣機動車。

    2.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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