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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簽發行政處罰決定書?

法律分析:應該發給法人代表。不同行政單位依法有內部程序規定,應參照相關規定。行政處罰決定以單位名義作出,簽發為內部簽發。行政單位作出的處罰決定,除通過法定途徑撤銷外,具有法律效力。依據是行政訴訟法和處罰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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