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誰有權解釋行政法規?

誰有權解釋行政法規?

法律主觀性:

1.行政法規由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的壹種權力。2.國務院有權根據憲法和法律,對行政機關的活動、行政職權、行政工作制度和各項行政管理制度制定規範性文件。行政法規是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在其職權範圍內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它們的效力僅次於憲法和法律,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條* * *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務會議或委務會議、委員會議,討論決定本部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規章制定程序規定》第三十六條依法無權制定規章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和發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參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

  • 上一篇:我想找壹位智者請教法律。我是雇主,在農村做小規模的房屋建設。那天,業主,也就是我的業主,中午請我吃飯,還有我的兩個員工。...
  • 下一篇:第壹,經濟法律案例分析。求懂經濟法的大俠們幫忙。選修課作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