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
(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
(五)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的;
(6)其他法律免除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問:保險的本質是什麽?
保險屬於經濟範疇,揭示了保險的本質和本質。從本質上講,保險體現的是壹種經濟關系,表現為:
①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商品交換關系;
②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從經濟學角度看,保險是壹種損失分攤方式,由大部分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從法律上講,保險是壹種合同行為,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