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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簽署行政法規?誰簽署部門規章?

法律解析:行政法規以總理簽署的國務院令形式頒布,部門規章由部長(局長)簽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十六條部門規章由部門負責人簽署命令公布。地方政府規章由省長或者自治區主席、市長簽署命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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