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是民間組織,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行政活動;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既可以是行政機關(體制內委托),也可以是民間組織(體制外委托)。未經合法授權,以委托方行政機關的名義從事行政活動。
又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壹條行政機關在沒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的情況下,其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或者其他組織行使行政職權,應當視為受委托。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行政機關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