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行政復議回避

行政復議回避

法律解析:行政復議回避壹般原則是指行政復議作為解決行政爭議的手段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也適用於解決其他爭議。行政復議的壹般原則主要包括: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當事人在復議過程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則;使用民族語言和文字的原則;回避原則和公開審理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從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 上一篇:刑法案例分析A想殺女友,知道最近航空事故頻發,解決。。。
  • 下一篇:徐傳喜是什麽水平?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