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大多數法律都是在通過之日簽署和頒布的。
具體來說,采用和發布分別指以下兩種系統:
立法議案經投票通過。
我國的立法議案由人民代表或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按下按鈕)。壹般立法議案由全體人民代表或者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修改憲法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民代表通過。
公布法律
法律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後,將由主席頒布。
根據《立法法》第41條的規定,常委會通過的法律由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