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黨政機關公文格式的字體和字號規定:除另有規定外,公文格式的所有要素壹般使用3號仿宋體。具體情況下可以適當調整。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3.1的標題規定:壹般使用2號小標簽,排列在紅色分隔線以下兩行的位置,居中排列壹行或多行;回行時,詞義要完整,排列要對稱,長短要合適,間距要合適。標題排列應該是梯形或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