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聽證制度;
二是信息披露制度;
第三,說明理由制度;
第四,閱檔制度;
動詞 (verb的縮寫)行政援助制度;
6.管轄制度;
七、證據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