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7個月以上,有工作證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以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對於壹些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必須給予休假的情況,單位應當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本人上壹個月工資標準的80%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三條企業職工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和企業簽訂;未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