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用車、商用車、摩托車按每輛計稅。
2、商用貨車、特種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按整備質量每噸作為計稅依據。
3.機動船、非機動船、拖船按照每噸凈噸位計稅。
4、遊艇按每米船體長度作為計稅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繳、緩征或者攤派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