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中,明確指出了教師不應做的言行和平等對待學生的原則。看了文章,覺得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來指導自己的實踐,規範自己的行為。在教育教學中,我們努力為人師表,平等對待每壹位學生,為學生營造寬松有序、民主自主的學習生活氛圍,讓學生在快樂、幸福中發展。在教育教學實踐中,要時刻牢記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尊重學生的人格,不歧視學生。對於學習或平行有問題的同學,我們要盡力建立他們的信心,但有時我們會不耐煩。以後要學會發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用顯微鏡看看他們的缺點,我們在壹起壹定會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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