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求法律援助:如果學校不解決或者解決不了,教師可以向當地司法機關尋求法律援助,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提起行政訴訟:教師可以在相關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學校的相關決定,恢復教師職稱評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