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是妳爺爺再婚前買的,屬於妳爺爺的個人財產,他有權隨意處置。但是,如果妳的繼祖母沒有經濟來源,那麽在她的遺囑中應該預留必要的份額,所以法官可能會酌情給她壹份。
如果房子是妳爺爺和別人結婚後買的,那麽屬於妳爺爺和繼奶奶的夫妻共有財產,有壹半原本是妳繼奶奶的。另壹半根據遺囑給妳(孫子女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不叫繼承,叫遺贈)。因為房子是兩人共有股份,壹人壹半,所以可以共同擁有和使用,也可以約定歸壹方所有,補償另壹方相應的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