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5.2.4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中輕傷二級
q)2顆以上牙齒缺失或折斷。
S) I級因傷張口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