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因此,安排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即加班工資不低於工資的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