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能會出現外教不上課的情況。
2.不補課,可能會被孤立,被打壓。
3.教師很容易將教學重點從課內轉移到課外
法律依據:《關於禁止中小學教師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第二條開展專項督導,嚴格責任追究。我部將把治理教訓納入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定期開展專項監督。各省級教育部門要開展自查,將治理有償補課納入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督導,發現並查處《條例》所列行為,曝光典型案例。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場所,要嚴格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上課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後不講課並收取補課費、打擊報復不參加有償補課的學生等嚴重違紀、師德敗壞的,要重點查處,實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