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越南駐華使館辦理本人無配偶證明,由越州公證處公證。
在越南可以和越南人登記結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
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由所在國公證機關或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
壹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或者所在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