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XI章:補充規定。第八十五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肇事逃逸”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註意:
如果司機覺得自己處理比較麻煩,又找不到合適的方法,可以報警。現在高科技這麽發達,警察可以通過監控周邊路段找到可能的車輛。有時候司機去找人幫忙,估計會有人不配合,但是有警察在場會有壹定的威懾作用,而且這比司機自己找要快。
現在的高科技早就和交通結合了。除了更先進的攝像頭,行車記錄儀也是壹個好幫手。司機可以通過行車記錄儀的視頻找到肇事者。通過周圍車輛的行車記錄儀找到肇事者也是壹個不錯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