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要求在公安局或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應尊重其規定。
法律依據:
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壹條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提交居民戶口簿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黑白照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中註明。
第九條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