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項A:所謂“承銷”,即未售出的證券應由證券公司“承銷”;(2)選項C:所謂“代銷”,即代銷的證券在承銷期屆滿後返還給發行人;(3)選項D:代銷期滿時,向投資者發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的,視為發行失敗。